各有关推荐单位、专家:
按照中国化工学会40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《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奖项设置
(一)技术发明奖,设一、二等奖;
(二)科技进步奖,设一、二、三等奖;
(三)基础研究成果奖,设一、二、三等奖;
2019年各奖项设置数量参照《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》规定(见附件一)。
二、奖励对象及范围
(一)技术发明奖
授予在化工领域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、工艺、材料、方法和物质等重大技术发明的集体和个人。
(二)科技进步奖
授予在化工领域科技成果开发、转化、推广的工业化应用过程中,完成重大工程、技术改造、建设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。奖励范围包括技术开发类、新技术集成类、工程建设类、社会公益及软课题类等。
(三)基础研究成果奖
授予在化工领域应用基础研究、中试、工业试验等阶段,在新工艺、新技术集成、新产品、新方法、新材料、新设备、新软件、应用基础研究等做出重要科技贡献的集体和个人。
三、推荐方式
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实行第三方推荐制度,分为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类渠道。每年度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2项;每位专家推荐不超过1项,每项需3人联合进行推荐。
(一)具备推荐资格的单位包括:
1.中国化工学会专业委员会;
2.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化工学会;
3.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。
(二)具备推荐资格的专家包括:
1.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国科学院、中国工程院院士;
2.中国化工学会会士。
四、材料报送要求
1.报送材料包括主件和附件,主件为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各奖种推荐书;附件包括知识产权证明、应用证明(要求整体技术实现商业化应用2年以上,即2016年12月31日前开始应用)、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及相关证明、论文专著及技术研究报告或其摘要等。
以上材料的填写内容和要求请参照《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指南(2019年度)》(见附件二)。
2.请将主件《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》1份(由推荐单位或专家签署意见,盖章或签字);连同所需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册,一式一份报送中国化工学会。另须报送全套资料电子版(主件WORD格式;附件PDF格式)。
五、报送时间
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,寄送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。
六、联系方式
中国化工学会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:
任云峰 010-64438624,13810105416,renyf@ciesc.cn
宫艳玲 010-64444058,13693014552, gongyl@ciesc.cn
收件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B座709室
邮政编码:100029
中国化工学会
2019年2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