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,加强材料与化工学科建设,根据人才强校战略部署,现面向校外公开选聘2名学术院长(院长)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选聘(任)岗位
钒钛学院学术院长、生物与化工学院学术院长。
符合处级领导干部任职条件的,可担任这两个学院的党政正职。
二、资格条件
(一)学术院长任职资格条件
1.遵守中国的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、高尚的职业道德,师德师风好,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强。
2.热爱中国高等教育事业,熟悉高等教育规律,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,具有国际化学术视野;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和一定的管理经验;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,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,具有代表性的高质量科研成果,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。
3.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、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博士生导师优先;具有材料、化工相关专业背景。
4.不限年龄。
(二)拟担任二级学院党政正职任职资格条件
拟担任二级学院党政正职的,除具备学术院长资格条件1-3条外,还须具备如下条件: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党委书记应为中共正式党员,党龄符合要求;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。
三、用人方式及待遇
1.可合同制聘任,也可事业编制引进。按照攀枝花市人才新政和学校配套政策给予安家补助60万以上及科研等费用。
2.合同制聘任的,首次聘期五年,其中试用期一年。聘任期间应全职在我校工作,聘期结束后,视工作业绩决定是否续聘。
3.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(最高可达100万),参照《我院年薪工资制管理办法(试行)》确定标准。特别优秀者,面议再提高。
其中,拟担任二级学院党政正职的,应符合《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》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与资格,在调入人事关系之后按照干部选任办法办理任职程序,按学校中层正职进行要求和管理。
四、选聘(任)程序
1.2021年9月5日至2021年9月28日,请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。应聘者应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(照片)
(1)面向海内外选聘学术院长(或院长)报名信息表(见附件);
(2)身份证、学历和学位证书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、获奖成果证书、任职文件等复印件;
(3)担任过的管理职务、主要学术兼职和社会兼职等情况的有关材料;
(4)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及目标;
(5)代表性科研成果的材料。
2.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办、人事处、科研处、教务处、二级学院等部门进行资格审核,确定拟聘任的面试人选。
3.进行答辩或考察。
4.学校研究确定聘任人选。对拟调任的执行干部选任程序。
联系人:组织部 苏兴仁
联系电话:0812-3373680 18982336188
邮箱:317223508@qq.com
中共我院委员会
2021年9月4日